这是我在一个公众号里看的,希望有点启发,而不是暴揍。
我在互联网时代
——《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读书笔记
读完这两本书,我的第一反应是——现在谁还看电视啊!尽管波兹曼关于泛娱乐化、成人低幼化等问题的批判今时今日仍然一针见血、字字珠玑,但是在今天的媒介环境中,电视早已被边缘化了,甚至比纸质书籍被边缘化的程度还高。现在对我们影响最大的,是手机电脑背后的互联网和社交媒介,电视已经成为老一辈的剩余产品。因此,这篇读书笔记,受到《童年的消逝》和《娱乐至死》批判性思考的启发,我想从媒介的视角出发,写一写我自己在互联网时代的成长经历和亲身感受,希望可以对当下人们所普遍沉浸的媒介环境有所反思。
我的童年
上了这门课我才意识到,或许自己的童年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属于异类。我家的电视从来就没有在客厅里出现过,始终处在最远的房间的角落,并且遥控器一直由我妈掌握。因此,我小时候几乎没看过电视。它只是用来播放DVD的载体,不会切换到电视台里直播的节目。所以,当和舍友聊起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像巴啦啦小魔仙、爱情公寓还有各种动画片时,她们都眉飞色舞,可我却因为一个也没有看过,缄默不语。我说我不怎么看电视,只看过芝麻街英语。她们就好像有点可怜我,说:“唉,你有童年吗?”我答不上来。原来现在,童年的概念已经换了定义。
我在12岁之前,几乎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因为我爸我妈想保护我的眼睛——尽管这都是徒劳。我虽然没有因为打游戏或看电视而近视,却因为每天写很长时间很小的字而近视了。儿时的欢乐时光,大多是在户外和朋友们度过的。我们玩抓人,踢足球,打牌,玩三国杀,下跳棋。现在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玩这些“桌游”。至于原因,也是因为他们“没有童年”。
我们全家都不看手机,不看电视,不玩电脑,仿佛村里断网的2G时代。如果闲暇,我们就会出游或下棋看书。因而我对家庭的记忆是在颐和园划船,或去爬香山,而不是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我甚至想不起来我们会围坐在一起看春晚。小学毕业那年,2016年,我爸我妈才有了微信账号。此前,也无人知晓QQ为何物(我现在也没有QQ账号)。那时我的同学告诉我,全班就你家长还没进班级群了,我对此事毫不知情,也毫不在意。如果不是因为毕业,他们肯定还是不会建微信账号。也就是这时,我才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和微信号。我妈卸载了手机里的App Store和Safari,也就意味着这部手机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和照相,没有任何智能功能。正是这部iPhone 5S(当年还是最先进的),我从六年级用到了高三(去年)。为了防止我打游戏、网购或微信聊天,我妈要求我一直用这个“手机”。我把屏幕摔碎,她竟然会去帮我换屏。店里的人说这手机都没有屏幕值钱,但她还是不厌其烦地换了三次。现在这个古董(我管它叫“板儿砖”)——遗憾的是,已经传承到了我妹手里。
那年,我爸带我去看牙。人很多,排队拐了好几个弯儿,有人搬着小板凳都坐下了。几乎所有人都在低头看手机,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爸在看一本书。我对他的背影欣然一笑,表示很自豪,还把这件事儿写进了初一入学的自我介绍里。我爸我妈都喜欢读书,所以我也从小就喜欢读书。五年级读了《红楼梦》,初二读了《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初三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也是看得痛哭流涕、废寝忘食。直到今天,我仍然无法接受阅读电子书。虽然我承认电子书的搜索和标记功能要快捷得多,但我仍然要先购买一本纸质书,习惯性地边读边批注,再上网下载电子版,写论文的时候方便查找引用。《娱乐至死》就是这样的。所以尽管是00后,我却绝不属于“数字时代原住民”,而是一个土生土长在印刷时代的异类。纸和笔远比屏幕和网络令我亲切、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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