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条例明确,公民
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
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没说非得是体制内的人员啊
【 在 ly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普通人如果在参与各种救灾中牺牲不能评烈士,英雄,然后子女加20分,只有消防员,军人,jc可以评烈士然后子女可以加分。
: 我怎么感觉普通人更应该评呢,救灾工作其实是消防,警察,jr的职责,反倒是普通人是超越责任的行为?不知道理解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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