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处分是可以的,但是转学这个要求,别说学校,教委都没有资格做。
熊孩子恶作剧也要受到惩戒,但是不可能无原则上纲上线,人家毕竟不是拿着毒药乱放,就算是成年人这么做,连坐牢都不可能,最多按治安处罚条例罚款了事。到未成年人这儿,处罚还要再打折,你以这个理由让人家转学是没有任何可能得到支持的。
家长最好的办法是和学校,对方家长约定,这一次到此为止,希望对方好好教育孩子,下一次再有类似事件,就转班或者转学处理。回家和自己孩子说以后少和对方打交道。
【 在 wx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五年级孩子事先将家里的几种清洁液体混合带到学校,唆使我孩子投到同学杯子里被拒绝后,趁我孩子不注意投到了她杯子里。
: 当天已报警。事后校方说权限只能停课一周,后续如果对方家长坚持,只能同意返校,并且否决了换班或者家长陪读等方案。对方家长看起来是明事理的,但表示能力有限,没法做到马上转学,同意这学期先请假,等学期结束申请转学。
: 感觉学校完全没有推动解决问题的意思,这个事情对孩子的刺激很大,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再跟那个孩子做同学,现在很担心如果对方转不走,最后变成了不了了之的局面,怎么办?请各位大神支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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