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态度可以,路人觉得稍微得到些安慰
在但是当事人在公众号里写到
“ 在公号文章发出后不到一小时,我们接到了明诚初中部负责人张老师的电话,通知我们尽快为两个孩子办理转学。”
这事是真的么?您又说我们没有想让他们转学的意思,是我直男的话术而已
到底哪个是真?难道张老师的行为也是他个人行为,您不知晓?
那你们明诚可要好好立规矩了,别动不动就是个人行为
然后在网上也别动不动发公告,你见公立学校为这芝麻大点的事发公告吗?发公告都是因为涉及到法律法规的
【 在 bluemirror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章一直发不出来,就做成图片了,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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