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典型的,一个多维度交叉事件中当事人处理极差,然后还不反省,赖他人赖社会的案例。
总以为有一个规则,全天下的人都应该知道,都应该遵守执行,自己坐在那里等结果就行了。
【 在 fcd 的大作中提到: 】
: 4.7清明第一天在校吃饭吐了,老师让接回家,去附近二甲医院查血相诊断为肠胃炎,顺带做了个诺如检查,结果显示阳性。大夫说诺如特效药不用治,等自然好就行了,3天后去复查。对肠胃炎开了头孢和一种肝菌,吃了两天就好了。
: 肠胃炎好了,孩子没事,在家呆了3天去复查,阳性,5天后去复查,还是阳性。于时孩子自然就都在家玩着,期间老师问过一次情况,说诺如是阳性必须得有复学证明才可返校,担心去了学校传染,反正就是阴性后再上学。
: 10天复查,还是阳性。医院说检查是阴性之后他们在病历上注明就可去社区开复学证明,我问医院那若一直不阴呢,医院说不可能一般3-5天,可能有15天,他们最多见有近一个月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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