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写了1000多个字,你就只看这200多个字?不看上下文吗,不看起因经过结尾吗?
楼主第一时间发现了走丢的小男孩,注意到了他的惶恐,分散了他的注意力,帮助他平静下来,并陪他等到了家人。
这个帖子让我意识到,照看走丢的小孩,和扶老人一样危险。
有些人的良心,被狗吃掉了。这些人找回了丢失的小孩,第一时间会质问路人摸了小孩哪个部位,然后再报警请警察调出监控录像,没准还要路人脱裤子验有没有精斑。
【 在 A1ex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觉得楼主原文说的这些,你觉得正常的话,你也真的是个变态。
: 下面转自27楼
: “看到这么一个干净可爱的小猎物,马上坐在旁边的阶梯上,抓住小男孩的手,边抚摸边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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