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你看到的是第一次发出的原文?
楼主前后至少改过三次
“真想猥琐孩子,那能大庭广众之下吗?”你要是真看了原文,就会看到楼主写的是看到孩子奶奶/姥姥过来,“悄悄的”抽出手,很明显楼主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见不得光的
【 在 yi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过原文,楼主第一次发出来我就看到了。确有觉得楼主太过于强调自己对孩子抚摸的感受了,但是我并没有往“变态”这个方向去想。
: 一个大人,和一个陌生孩子,要安抚他情绪,不让他乱走,我想胆大一点的就是楼主这样,坐下来,把孩子圈在怀里,又要避免给孩子以被拘禁的感觉,那就只能手扶着肚子了。胳膊环绕,小朋友就会更慌。
: 楼主描写自己感受过多了,我认为就是为了表达小朋友给人的感觉是美好的。人家也有孩子,人家再过几年就可以憧憬当爷爷了,我不觉得可以由得外人随意乱想。真想猥琐孩子,那能大庭广众之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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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ahal FROM 159.22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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