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摸肚子的人在帖子里面说一直到小朋友家人找来他才悄悄把手从小朋友衣服里面抽出来。就算一定要通过肚子来控制住小朋友不乱跑的话,为什么一定要伸入衣服抚摸皮肤呢。并不是一定要犯罪的行为才能被谴责
【 在 kingarthur 的大作中提到: 】
: 1.如果有猥亵行为,应当报警立案侦查,型法上的猥亵是以满足性欲为目的的。2.那个楼主也没有一直在玩弄小孩的肚皮,他当时主要做的是安抚小孩并帮孩子找到家人,我理解这个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 你要是认为他的主要目的是猥亵儿童,那是你的认知。互相尊重。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1」
--
FROM 124.1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