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两棵牙是轻伤。
另外满12岁未满14岁,只有重大犯罪报最高检查院后才会被起诉刑事犯罪的
这个基本事实为啥也要抬杠呢?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轻微伤!
: 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
: 跟14岁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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