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奥巴马没有还20年学贷,只还了13年。其次,奥巴马还那么多年学贷,那是因为奥巴马哈佛法学院毕业后选择了教书和从政,而不是去最赚钱的出路华尔街,哈佛法学院去华尔街的起薪是20万美元。另外当时西北大学法学院给了奥巴马全奖,但是奥巴马没去西北大学,选择了哈佛法学院。所以奥巴马还13年学贷是其主动选择的结果,不具有普遍意义。
【 在 oldg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西大哈法的毕业生对应的待遇也更高,贷款还款年限也应该是和学校收入对应的。哈法的还20年,普通学校收入更低,还的年限能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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