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提出这个要求的就说明女方过于强势了, 结婚后女方和男方在几十年间是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一旦男方得势,必然不会再忍耐女方的强势,因此这个就成为绝佳理由,因为双方都有一个娃保底的心里预期,所以离婚就没那么多的心理负担
【 在 mrmarket3 的大作中提到: 】
: 身边有三个家庭都是这样二娃随母姓,当时都是母亲家要求二娃姓母姓,因为两个孩子不同姓,一旦有矛盾,瞬间升级成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矛盾。孩子一个小小的矛盾,会在父母身上发酵,然后到了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代人就成了大问题,再有几个姑姑大姨掺和,最终就成了两个家族甚至两个姓氏的矛盾。最终只能离婚收场,俩娃也各自带走。
: 反倒是一些坚没让二娃随母姓的家庭很和睦。
: 大家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也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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