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也有道理,似乎间接损失也可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在 chime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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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孩子今天上午不小心肘部撞到同学,然后就故意推了一下。
:
: 同学对他家长说,我孩子用拳头打了他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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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家长因为周一才被另一个学生打了,所以今天闹到学校并报警。看了监控,是不小心撞到他鼻子旁边。我赔礼道歉并陪他们去医院检查缴费,对方家长也平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1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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