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第一点没问题,确实不能反推
第二点的话,对方没上来所以大家只能按照lz说的来讨论。所以我们假定lz说的都是真的。要么就没办法说下去了
第三点。首先,周一的问题和lz无关。而且lz说3、4年来这个孩子在学校没有被打过,周一一次,周五是第二次。而且周五这次不是被打。只是不小心被碰到。我觉得如果一个孩子和家长说:张三在走廊里打闹,不小心碰到了我的鼻子,我骂他SB,他就推了我。。。我觉得在孩子没外伤没出血没哭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家长不会推迟飞机报警处理。那这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是不是也部分来自于这个孩子和家长说,是lz家孩子故意打他眼睛了?自己不明确的陈述,造成了家长判断的失误。后果为啥要lz一个人承担呢。lz一开始是同意负担一半的退票费的,但是对方不同意,而且还要求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 在 springy126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件事是对方家长退票的直接原因,不是间接原因,而且损失是明确的。和一个亿的合同不同,一个亿合同损失不明确,因为是合同是长期的,也可能合同亏本,无法衡量,另外签合同本身就是柔性的,很有多其它方案,被打事件不能定性为很强的直接原因。车祸啥的肯定有另外的直接原
: 颍膊换峁橐虻秸馐律
: 还有但从最终结果和lz的单方描述上,感觉爸爸回去是多余的,但第一从结果反推最初的行为不合适,第二lz确实可能避重就轻,第三因为孩子周一被打的事并没解决,被打一方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其实就是精神伤害,爸爸的行为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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