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永远是道德最差的底线(这点罗翔讲的很有道理),仅靠法制永远填不完坑。欧美流行行会其实就是一种自我管理的模式(违法行业行为的,行业内首先会排斥他,而不是等到法律出手),这种在中国很少,因为总有人(鸡贼)要某自己的短利而不顾行业或某类群体的集体利益(可笑的是中国总讲是集体主义国家),然后为参与者看到了要么是加入要么是随波逐流。
玩坏的除了电脑城这种,还有退货制度等(把商家玩到干脆不提供或者更严格,否则亏死),毒奶粉等,电商假货。
【 在 cher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关村的黑店就是法制缺位 最后破坏市场经济的典型案例。
: 这个是能进教科书的案例 不知道国内的商学院会采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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