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给大家说个我跟铁路局打赢的官司
【 在 LoW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抗力铁路局才可以免责,比如郑州发大水冲断了铁路,这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
: 如果仅仅是疫情影响客流变小,铁路局因为这个停运,那就不是不可抗力
: 我这个打官司的时候铁路局代理人也辩称是疫情原因,有密切接触者乘坐列车,但他拿不出证据,法院也就不予支持。
: ...................
是的,铁路既然是公司,就得为其经营负责。如果他们能预料到疫情导致客流下降,早早地取消了你父母这趟车,是不是就没有这个问题了。换句话,铁路可以按照经营原则,取消一些车次吗?还是说车次取消需要听证会?
中国的很多制度,不是完全市场化的,所以铁路,虽然一方面貌似是企业,另一方面可能又觉得自己是政府的下属部门,这种拧巴的态度,决定了他们的决策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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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pandadrag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航取消的问题,能维权吗?
: 今年过年前,我买的某航的经济舱,在飞行前一天晚上发短消息说取消了,然后我只好买了第二天其他航的经济舱,新买3张票,多花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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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能证明是天气或不可控力导致的取消,并提供充足证据,那他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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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Lo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如果他在我买票之前就取消,那没问题。
: 我作为旅客,也理解铁路运输企业停运的行为,毕竟一趟1500人的车只卖出100张票,开出去是亏损的;但你停运以后要妥善安排已购票的旅客,而不是一退了之。
: 车站工作人员跟我说:如果你到了车站发现列车停了,我给你安排;我都提前十天告诉你停了,你有充足的时间变更行程,为什么还要我安排?
: ...................
根据这起官司,估计铁路方面还需要完善类似情况的细则,比如提前X天告知并退票,铁路免责,与此对应的,消费者提前X天退票,也不收退票费,这样符合对等原则,消费者才会觉得公平。换句话说,如果你提前20天购票,铁路提前19天就通知了你,是不是你就能接受。
企业和个人的合同,应该符合公平对等原则。所以类似事件,铁路能够无理由提前X天取消车次(在消费者订票以后),消费者也就有无理由在购票以后提前X天退票而无须承担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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