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帖子,我觉得也有必要说下我个人的经历:
https://www.mysmth.net/nForum/#!article/CouponsLife/4255017?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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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更新+++++++++
没想到有这么多的回复。我有必要更新下。
截至到现在,我没有收到海淀法院的电话。
关于说到信访的行政诉讼事宜,当时那个法官大姐就给我看的就是最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可看下面链接:
http://www.nanxian.gov.cn/15765/content_582138.html
第一条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我当时也认真学习理解了这条内容。该条列出了几项行为,明确指出复核意见是 不能受理。 应为复核意见相当于信访行为的最终结论。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北京的信访条例(
http://xfb.beijing.gov.cn/zcwjyzcjd/xfwj/201912/t20191212_1076551.html),说的很明确。 但是 这条里没有列出“答复”,所以我认为对信访答复意见提出行政诉讼是可能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直言和个人理解。
另外,法官大姐也不想给我书面材料,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度。11月23日(大概)最高法刚出了一个最新的要求,督促有案必立。基层法院也想办法来应对。如果给我了书面材料,按照要求,七日之内也就要给我书面回复(就是立还是不立的裁定书)。这样法院就被动了。
引起我们要通过信访的形式来咨询问题的主要缘由:只是我们觉得北京市一个部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非规章),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所以我们想通过信访的方式,希望相关部门来完善这个文件(这与法律文件中的司法解释很类似),不针对具体的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和行政行为。而且是在目前到处都是法治XX的大的背景下,在北京,我们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如果是在其他地方,也就不会这么去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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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楼主起诉的是沈阳铁路局,我的是北京市海淀区的政府部门,是一个行政诉讼。因为家里人的一个事情,需要向国家交纳一笔费用,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假设需要交纳1万元,但是我们按照法律的计算,需要扣除一部分成本费用,认为只需要交纳2000元。为此我们先向一个行政部门A发起信访,A回复这件事情应该由部门B来负责,我们按照要求向部门B发起信访, B回复按照规定,我们需要交纳1万元。
接到B部门的回复意见书,里面也说了可以向其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我想如果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那就更麻烦了。我们就想直接对B部门的信访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11月23号准备一般起诉状,到海淀法院现场提交材料,立案大厅的一个法官大姐接待,看了下我的起诉状,说起诉理由不合适,需要找个合适的理由。同时也把最高法的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小黄本翻给我看。后来也侧面说她接触行政诉讼很多年了,像信访这样的情况,在我国是个单独的维权机制,暗示我仍然走信访的渠道。最后退回我材料,我回去准备修改。
回家后,连夜查资料,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修改起诉状,起诉理由是要求B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4号继续到海淀法院现场。领号后排到另外一个立案法官,我做下就给这个法官说我昨天来过,她问是谁,我告诉她是哪个,她马上说现在法院是 首接负责制,马上就把材料转给昨天那个法官大姐。 法官大姐看我材料后,告诉像你这样的行政诉讼很难,一般都是败诉,原告不会得到多大的好处,就是暗示这个案子不好弄。后来她说去请示下领导,让我到外面等。等了大概十多分钟,告诉我,领导不在,材料她先收下,也告诉我,这个案子不一定有很好的结果,让我先回去等电话。我走时也没有给我任何书面材料或收条。我就只有等那法官的电话,现在想来当时应该找她留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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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mega007 FROM 111.205.227.*
FROM 111.20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