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单独记税为什么速算扣除数不成12?
你真的不是一般的逗,汇算清缴总局很明确允许你选择按一次性奖金或按年计税,为一个财务不愿意应酬你找一堆莫须有的借口。我很清楚这个设计就是有意的,我为啥要去怼?对你有实际经济利益的,你在这得得得诸多借口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过我们公司财务,人家就是按公司规定发年终奖按国家规定扣税,除了法律风险,如果把年终奖分两次发,首先需要员工同意(比如有年底辞职的,比如分两次发只节省几百元),其次缓发的钱放哪里以什么名义发都需要解决。
: 没一分钱好处,财务为啥费劲巴查给你把年终奖分两次,别人不敢怼这个不敢怼那个,你那么牛逼你去怼gs总局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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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32.72.*
为了一个你以为的错误,发个公告少收你至少2000多的税,这是“有司”还是有病?
麻烦你跟前面那几位一样,看懂了再来说嘴。如果你完全可以规避,也就是除了让你麻烦些,对税收没任何帮助,那可以叫做错误,现实是无论你如何避,都是比减12个速算扣除数要“多收”,那你就别意淫了,这就是人家故意设置的。人家无意中搞错公式,无意中多收你钱,这你也能信,真是天大的笑话了。
【 在 moonbird063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才是典型的抬杠。明明就是一个公式错误,有司一个公告就能解决的问题,扯这么多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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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32.72.*
我已经说第三次了,没看懂再仔细看看再来抬杠。非要别人嚼烂了喂给你吗?
第一层“多收税”是你们以为的,掉在“雷区”里,多发少收,这个是税务规划可以避免的。这是公式简洁的代价。
第二层是无论你怎么规划,都“多”缴11个速算扣除数,无法避免。这才是目的。
你所谓的“明显正确”说白了就是让税务局允许把工资平摊在24个月里缴税,你问过他们同意了吗?
【 在 moonbird0631 的大作中提到: 】
: 拿个明显错误的公式为了多收税?你自己也说了税务规划完全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税务局明明做了无用功嘛。你这自相矛盾的说法,妥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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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61.*
那就是你司的问题了,正常来说,不影响公司支出的情况下让员工多收,这符合公司利益。除非他们是奔着个税那两个点的手续费返还去了,故意想叫你们多缴点
【 在 conduc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些企业,比如我司财务HR就不会配合。
【 在 qaa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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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所谓的坑,任何一个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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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79.191.*
对啊,这就是我说的,多缴的那11个速算扣除数是避不开的,这才是他们的目的。为什么你会认为税务的目标是让你们少缴税呢?
从你的角度来说,税交的越少越好,所以自然会有人因为自己缴税多而对税收制度冷嘲热讽。但从税务的角度来说,“本来你俩把年终奖按月缴税,应该缴十几万,我出的政策已经给你优惠了10万,你跟我叽叽歪歪说对他的优惠力度比你大?”
【 在 stub2 的大作中提到: 】
: 坑能避开,但是比坑高一点的其实也还是坑,就避不开了
比如年终奖318334的人到手收入比年终奖300000的人只多5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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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79.191.*
没多少人都不愿意做,你可真能替财务找借口。当然谁都知道,不交税最省事。
【 在 jl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别说跨国企业,像俺们小微私企,没多少人,收入差别很大,财务也不可能为了多计税少计税就分两批人员报个税,那是给企业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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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