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已签订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和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给予支付;未签订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仍执行原有首诊转诊政策。
【 在 dreamfly85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庭医生我签了好几年了,跟转诊有什么关系?
: 另外首诊跟转诊也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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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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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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