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被供电局薅秃了…
没问题,你家的电表只能罚你。
你觉得冤,你可以起诉师傅。
【 在 DustyKn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FROM 220.248.55.*
这是法律主体的问题,既然你这么举这个例子,证明我和你解释原理你也不接受
也举例说的话,和高空抛物一样,找不到人,除了能证明自己无错外,全楼担责,和你实际对错无关。
另外你举得一楼电源接的那个例子,因此那个位置是物业管理,所以是罚物业,除非物业能找到谁干的。
【 在 DustyKn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仅探讨举例啊,说个极端情况:我把你家电表接了根线,你过几个月发现了,然后供电局罚你,你觉得合理不?你都不知道是我接的,怎么起诉我呢?
: 你认栽的话,那就再极端点:有人把一栋楼的电线都给接了,供电局是也要罚一栋楼的人么?还是应该供电局自己报警找出嫌疑人?
--
FROM 220.248.55.*
看是什么电表,用户处的是用户管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电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
【 在 DustyKn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您的意思是电表的管理方不是 供电局,而是使用者或者物业。
--
FROM 220.248.55.*
报警不知道会不会受理,因为我个人觉得这是用户和供电企业的经济纠纷范畴。但是起诉应该没有问题,而且我觉得起诉的话即使找不到工人,楼主的主动情节大概率可以把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要回来点。
但是不好说补缴和三倍违约使用费这个能不能停止,别到时候再收滞纳金,不知道这块供电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另外三倍这个是当年电力工业部规定的,不知道算不算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的话,暂停还需要法院裁定。
【 在 DeepSpace 的大作中提到: 】
: 直接报警,也别说啥装修工人做的,就说不知道谁做的
: 然后跟电力联系补缴电费
: 罚款不交就说怀疑电力为了赚钱故意弄的好赚你罚款已经报警了
: ...................
--
FROM 220.248.55.*
《条例》第三十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而且电网应该已经考虑你说的退一步的,所以是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三倍,而不是按照《条例》的5倍。
不过正如我上面说的,你要是能找到第三人,然后起诉电网的话,应该能免除全部罚款,即使找不到,从主动性这块法院应该也能权衡减免一部分,不过这是个人的看法。
【 在 DustyKn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1.用电计量装置,也就是电表,其本身并未遭到破坏 ;
: 2.退一步讲,即使电表前端的独立端口也算电表一部分的话,《条例》中的“保护”也不是无限的无条件的保护。我发现了电表出问题并且上报,我认为我很好的履行了保护义务。
--
FROM 220.2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