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应该有一条,最多不超过几个人住。
我当时的房子也是租给了个人,邻居善意提醒我可能房子里住的人挺多,
我去敲门,发现成了员工宿舍,立刻拍照,要求一周内搬走,不接受沟通,
对方也很配合,走之前还把房子打扫了一下。大家都不傻,谁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除非是法盲。
你这个已经住了这么长时间,如果自己接受的话,可以涨价20%,没有谁会为了公司的钱瞎折腾的。
【 在 tiger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是3.3号到期,合同约定一方有的变化的话一个月前提出。
: 2.11号我婉转提了下是否续住,租户问我能否降价,我没明确答应,他们后来也没理我。
: 因为我当初租给她时双方以个人名义居住,出租的价格不高,后来她说是她们公司租了给员工当宿舍,她是财务的来办手续,而且还要我每季去开税票,这个不含在房租里,是我个人承担。
: ...................
--
FROM 111.19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