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一部分归人民银行管,因为预付卡属于特许经营,得在人民银行启牌照。但是这家企业也是东城注册的企业,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解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预付费卡也受地方政府商务部门的监督。所以我认为东城和人民银行都应该履行他们的监管职责。东城就想直接推给人民银行,一句“不归我们管”,也说的太轻易了。
依据内容如下: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卡业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上报商务部。
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十四条商务部应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受与本办法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 在 kltdhc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儿确实归人民银行管,东城区回复的没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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