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己的家具家电,都过了一定时间了。所以自如都换新的了。我家把隔断拆了之后,自如也肯定赔钱。为了少跟他们掰扯:自如违约金和我要付的装修金就相抵了。(房子不到期,业主要付装修金这个事情,合同是这么写的,感觉非常不合理,但也懒得打官司了,耗不起!),因为自如违约时,刚刚过第二个空置期4个月。后来争取的是:自如的给付押金不再退了,也就是第二个空置期相当于给付房租了。算是好聚好散吧!
总体来说,把房子交给时,基本不影响我最次出租,为了省事,把房子又给“相遇”。但新签约,空置期多了1个月。我为省事!,相当于多浪费了一个空置期!但总比自如要求降的价格合适!
如果你的房子,自如目前给的价格和市场价差不多,估计自如倾向解约的可能比较大,毕竟他们也要赚钱的。如果不愿意麻烦,适当降一点也未尝不可。
关键的几个考虑点:房子以后怎么出租?解约的成本?降价的成本?未来也说不定还要给类似的企业管理房子等等因素?我虽然和自如解约了,他们两头吃的吃相是难看一些,但总体来说,管理房子还是不错的。
有关降价,可以和自如讨论的,例如你咬死一个价格,最多降多少?不行就解约等等情况,是有商讨空间的。
当然如果不降价,自如确实赔钱的话,估计他们也会强行解约。
以上是我的个人判断
【 在 yumei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收房的时候检查了家具家电吗?是不是自如当初配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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