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讲:除非是提前约定好,除非是租户弄坏了,东西坏了就应该房东管,负责尽快修好。
理由:人家租户是出钱买房子的使用权,包括房子内原有设施的使用权。租户负责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房租,房东负责确保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
按理,灯泡坏了,租户一个电话房东就应该当天给人家修好。当然,事实上租户一般也不会这么做,都是告诉房东东西坏了,然后租客自己联系更换,房东报销或下个月房租里扣。像灯泡这种小东西房东也不会去核验,空调洗衣机等大件有的房东会去看一下。
我租房子之前一般都是跟租户提前说好并写在合同里,外力损坏租户负责换新;正常使用损坏的马桶灯具插座地漏等小件坏了找物业,需要多少钱算我的,跟我说一声就行。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大件坏了告诉我,我处理。今年6月20几号,租户突然发微信,说空调坏了,她自己找了个维修的,说是得500,我说算了,直接换个新的吧,当天就京东下了一个以旧换新订单,第二天到货安装,还顺便把旧空调拆走了。就是没赶上618,不然还能省200
【 在 mycath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租户还让我去给换灯泡。遥控器坏了十几块钱让我转账。本来就比市场价低几百。打算明年高于市场价,愿租就租,不租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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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kaym FROM 1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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