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个明显错误的公式为了多收税?你自己也说了税务规划完全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税务局明明做了无用功嘛。你这自相矛盾的说法,妥妥的把税务局往死里黑呀
【 在 qaa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了一个你以为的错误,发个公告少收你至少2000多的税,这是“有司”还是有病?
: 麻烦你跟前面那几位一样,看懂了再来说嘴。如果你完全可以规避,也就是除了让你麻烦些,对税收没任何帮助,那可以叫做错误,现实是无论你如何避,都是比减12个速算扣除数要“多收”,那你就别意淫了,这就是人家故意设置的。人家无意中搞错公式,无意中多收你钱,这你也能信,真是天大的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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