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律主体的问题,既然你这么举这个例子,证明我和你解释原理你也不接受
也举例说的话,和高空抛物一样,找不到人,除了能证明自己无错外,全楼担责,和你实际对错无关。
另外你举得一楼电源接的那个例子,因此那个位置是物业管理,所以是罚物业,除非物业能找到谁干的。
【 在 DustyKn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仅探讨举例啊,说个极端情况:我把你家电表接了根线,你过几个月发现了,然后供电局罚你,你觉得合理不?你都不知道是我接的,怎么起诉我呢?
: 你认栽的话,那就再极端点:有人把一栋楼的电线都给接了,供电局是也要罚一栋楼的人么?还是应该供电局自己报警找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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