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这个《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在(十一)条里写的:。。。遴选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较强的平台运维监管能力,生产的充电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关联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等要求,承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并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北京啊,电费用0.11,服务费是0.33,服务费是电价的三倍
: 你说的规定能贴一下吗?我觉得服务费不超过电费是合理的,国家应该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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