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南航处卡转让收益人必须一次加满8个吗?
还是可以先加一部分,剩下的名额后期再添加也是立即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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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esa FROM 221.223.112.*
FROM 221.223.112.*
版上有收处卡的么,
【 在 pesa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还是可以先加一部分,剩下的名额后期再添加也是立即生效吧?
:
#发自zSMTH@Iphone 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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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同问
【 在 crz () 的大作中提到: 】
: 版上有收处卡的么,
:
: 【 在 pesa 的大作中提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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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02.210.*
一次机会 不管几个
【 在 pesa ()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是可以先加一部分,剩下的名额后期再添加也是立即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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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7.*
65536个呢
【 在 phri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次机会 不管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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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最多8
【 在 CCAV () 的大作中提到: 】
: 65536个呢
: 【 在 phri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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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那岂不是很容易被坑,比如说今天添了3个收益人,明天再添加5个就不能立即生效了?
~~~上次未发表的内容~~~
还是可以先加一部分,剩下的名额后期再添加也是立即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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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这算啥被坑,明明是受益人添加的规则,写的很清楚
【 在 pesa (hoho)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岂不是很容易被坑,比如说今天添了3个收益人,明天再添加5个就不能立即生效了?
: ~~~上次未发表的内容~~~
: 还是可以先加一部分,剩下的名额后期再添加也是立即生效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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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6.*
看一下官网的关于收益人规则,貌似可以分多次添加收益人吧?如果必须一次添满8人才能立即换票的话,岂不是大坑?
1.明珠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仅可转让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换受让人使用。会员为他人兑换奖励前,须先建立兑换受让人名单。
2.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8名"奖励机票兑换受让人",首次请尽量用满名额。
3.首次建立受让人名单,如会员账户自2009年1月1日起有3条(含)以上乘机记录,可即刻生效;如未达到3条乘机记录,则将于成功申请之日起30天后生效。(3条乘机记录不包含川航、天合联盟航班累积比例为零的乘机记录)。
4.新增受让人将于新增成功30天后生效(含当天);删除受让人即刻生效。
5.新增或删除受让人均不扣减里程。
6.公司或法人实体均不可作为兑换受让人。
7.会员可通过明珠网站或南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9建立受让人名单,兑换受让人的姓名必须准确填写。
8.受让人生效后,方可为受让人办理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的兑换订座。
【 在 LoNgLoVEr ()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算啥被坑,明明是受益人添加的规则,写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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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pesa (hoh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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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101.*
人没说必须填8个是建议8个,处卡只有一次机会你填一个也行
【 在 pesa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一下官网的关于收益人规则,貌似可以分多次添加收益人吧?如果必须一次添满8人才能立即换票的话,岂不是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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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s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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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