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权限需要 用户打勾
【 在 CKevin ( )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五章没看,从前四章来看,我不觉得改善有多好——当然话说回来也不可能和我预期
: 的一样好,银行不干,而且坏人太好当了:
: 第一,举证责任。持卡人需要举证证明交易不由自己发起,事实上并不一定简单。比如
: 我工作忙确实当时没看到短信怎么办,比如网络交易记录没有告诉我交易地、IP怎么办。
: 我还是要报警请警察处理,警察会怎么处理。——和现状相比,处理成本几乎没变。
: 第二,权限开通。银行不得未经允许开通网络交易等权限。但事实上,银行从来都不得
: 未经允许开通,哪个开通不是用户签字的。只不过用户不一定知道自己签的字里都有什么
: 坑。——和现状相比,授权依然很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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