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信用卡是合法的高利贷么
98147第五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银发〔2004〕251号
(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银行贷款还要受到央行、银监会其他各个贷款规定的限制
只是原则性的贷款上限已经没有了
【 在 kerio (keri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开玩笑么?信用卡的透支利率到目前为止还是人行定的,放开利率的事情目前还是个提法,你是要说人行自己违反自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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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成年人,所以要求同存异啊
你这样不读别人帖子转来转去又是几个意思呢
可能是我标题里面没有加个引号不适合吧
我不确定知道以前说银行收密码重置费用合理是不是你
好像上次被打脸蛮严重的
如果谁记得是谁说的也可以告诉我
【 在 bnwbear (黑白毛色的熊) 的大作中提到: 】
: 撒泼就没意思了,都是成年人,大家都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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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cwu FROM 222.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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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以下文号里面反复说过信用卡不是贷款,就不需要针对这一点来说了
98100
98110
98121
98147
【 在 kerio (keri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居然拿贷款出来说事。。。
: 人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于利率,超限费,滞纳金的要求都有明确规定。。。
: 目前人行对于这些费用的严格要求对于银行来讲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依我说如果能放开利率,用更合理的利率水平培养循环客户绝对是将来银行卡获利的重要方向,具体看看现在分期付款金额在银行卡透支中占地比例就知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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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通不是信用卡业务,挂载在借记卡上的
98147后面的几段我也大致说了我想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
宁波银行就是其中的典型
宁波银行据我所知,现在负责信用卡的那边也推出了类似产品
授信对象、业务形式,比如随借随换和白领通非常类似,利率稍微高一点
产品名称我不知道,刚才去找了一下,没找到
【 在 VSH (感动常在无言之境) 的大作中提到: 】
: 贷款有的是信用卡 比如白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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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说现在银行贷款已经没有上限,金融机构开展高利贷行为也是可以的了呢”
以上是你质疑我的地方,我的原文
楼上认为认定高利贷行为不能以6个月期贷款利率来做标准
我说实际上是不是高利贷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又不违法
你针对我这一点究竟想喷什么。。。。
是我搞混了信用卡和贷款,还是怎么样?
这句话中我根本就没提信用卡
你既然对贷款放开利率有疑问
我搬出04年的文说贷款的事情这个有何不妥?
04年的文就没效了?
【 在 kerio (kerio)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拿这个文来说事?人行目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还是09的,你这个都04了。。。。很明确的规定了利率,滞纳金,超限费标准。。目前对于放开信用卡循环利率,各银行的呼声还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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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cwu FROM 222.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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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问题,我在98100原文已经表述过信用卡的收费标准都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只是你跑上来就站在质疑的立场所以我才会反驳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其实我本身就是一知半解
说到这里,完全偏离了我的发帖初衷
我是认为银行发放高利贷是没有太多法律障碍的
只有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部门条例之类的
立法、法院那边根本就没金融机构和公民借贷的最高上限什么事
实务中银行根本不会发放超过4倍的贷款
在这个不可能的前提下真的发放了追缴起来
银行为了让不良率降下来,提高核销,都会和欠款人协商还款
基本都是以少缴利息形式,走不到上法庭的地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民)<1991>21号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法释(99)第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 在 kerio (kerio)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吧,你说信用卡是高利贷,我说费率是人行自己订的有问题么?
: 关于你的阐述没有明确规定贷款利率上限能等于允许银行发放超基准利率四倍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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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cwu FROM 222.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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