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在后海一家餐馆吃饭,后来查看对账单,发现有两笔消费,1笔200的,是我吃的,一笔610元的,不是我的
向中行客服投诉要求追回这610元,客服答复45天之内给答复
今天上午收到中行95566电话,今天是投诉的第43天,中行说已收到商家返回的签单凭证,签名显示为“刘今”,根本就不是我的问题,然后然后然后!fuck boc!!!
然后中行客服传真给我签单的复印件,争议资料表(非常复杂的一个表格),要求我填写,并且注明“接受”还是“不接受”,接受这些的话,610将从我的卡中扣除,不接受的话,要求我提供证据,610仍然是冻结状态,我当时就火了,我说我没有义务提供证据,商家给你的签单已经明白无误的显示签单者不是我,应该是你们BOC和商家去协商。客服答曰,这是流程,我收到传真后,12月26日前如果不把争议资料表填好传真给中行,就默认接受,610就记到我的头上!!!!!!!
幸好我在单位,还有个传真机,如果你是在校生,还要到他指定的地方亲自送你的意见表!操,这回要和中行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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