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丢失后,如果被盗刷,即使不是本人签名的签购单,招商信用卡中心还是不管的。
48小时的那个失卡保障外表光鲜,其实信用卡中心有N个理由来拒绝你,我这次就是因为
报案人不是失卡本人的理由拒绝。但是其实他们的章程里根本没这一说法。
消费者协会和银行信用卡中心是一丘之貉,帮助他们坦然告诉消费者,你们认赔吧。就差
一句“我们是天朝,偷窃者和强势群体的天堂,在这里要么当银行剥削消费者,要么做盗贼”。
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干警们对光天化日下的偷窃案件都无能为力。接待报案的“公仆”都诧异
你被“拎包党”盗窃了东西还居然来报案,有意义么?
在这种时候,银行会出现,再踩你一脚,并且大喝一声“偷窃者的消费你来买单”。临走时还
要加上“按期缴款哦,不然收你的利。当然如果您不在乎这点利,我们也很happy的收。另外
挂失费60元,早就扣掉了。”
我们还要在这样的社会中活着,很累,但是确实还是能活着,但不管如何,作为银行和盗贼的
财富来源而活着,比没有活路还要仁善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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