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期间内,逢周三周六在家乐福门店内持家乐福联名卡单笔消费满99元,即可获得该笔消费5%的消费金权益。
2、消费按照每1个自然月作为1个月结周期进行累计,在家乐福店内购买购物卡或礼品卡的金额不享受消费金权益。
3、以上交易及消费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计算。
4、消费金以分为单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每月返现消费金上限为200元人民币。
6、本活动以客户为单位,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
7、折算好的消费金将在下一自然月2日自动返入客户家乐福联名卡会员账户,消费金仅限于持卡人在家乐福门店内通过使用会员账户内消费金折抵刷卡消费使用,无法折换现金且不得转让予以他人使用。
8、消费金有效期为3个月,如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则实行滚动清零。如客户A在2013年9月的月结周期内消费并获赠消费金80元,若客户在2013年10月2日-2014年1月1日之间没有前往家乐福使用会员账户内的消费金,则其已获得的80元消费金将在2014年1月1日24:00时自动清零。
看来没有月消费999的要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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