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脑袋发贴恰恰是那些认为银行负有催收义务的人。
再说一次,逾期后催收是银行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自己去翻当时签的信用卡临用合约。
逾期后是不是催收,和是不是逾期,有毛个关系。
逾期后是不是立刻上报,各银行做法不同,但银行有权立刻上报。
银行并没有义务给逾期后的人开什么非恶意证明,尽管事实上有途径让银行开,但这不是理直气壮可以叫银行开的,自己去商量,或者走路子。
你发的这个发条,是刑事上对“恶意透支”的司法解释,和民事上的法律关系有鸟关系。刑事上当然不会因为你一次逾期就认为你是“恶意透支”而抓你去坐牢,但这不代表银行就负有给你出具并非恶意透支的任何义务。
再说一次:民事上的义务,只能产生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但凡说着“某某某应该怎么怎么样”的,先找一找有没有这两样。没有的话想想现实中怎么去想办法解决,而不是被害妄想。
【 在 VSH (感动常在无言之境) 的大作中提到: 】
: 拍脑袋发帖吗
: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
: 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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