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霸王条款,全额罚息这个类似于陷阱条款,因为合同上写明了,所以不违法。客观
上,这种条款实现了从马大哈用户身上薅羊毛转给小心谨慎的用户身上的效果。是好是坏
就见仁见智了。
就我的看法,我宁可银行收一二十块钱的年费,也不愿意接受全额罚息的条款。
【 在 jialinli (亲亲佳佳)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奇怪呢,居然他们都是这个论调。。。。那要这么说就没有霸王条款这个词儿了
: 没啥,就是说这个不合理,问他们为什么,哪里规定的,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是都经
: 过发改委和银监会批准,具体哪个文件里面有写,让他们解释凭什么收全部的计息,声称
: 要去反应这个问题,说他们乱收费,诸如此类的,一共也没说超过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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