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案例1
罗某对银行规章制度进行研究后认为,只要其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定期归还一定数额的欠款,银行就只能进行催收,而不能说其拒不还款,进而避免被控告。
于是,自2008年开始,罗某在月收入只有人民币1千元左右的情况下,陆续使用申领到的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用于归还拖欠的房屋租金、购买化妆品、高档服装等。在银行催收后,罗某每间隔2—3个月向上述银行的信用卡中存入人民币2元至20元不等的现金,以达到避免被指控犯罪的目的。
经统计,罗某案发时,恶意透支了5家银行6000至2.9万元不等的款项,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案例2
2012年4月19日,发卡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报案当日,被告人朱某透支的本金为345,409.4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345409.49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朱某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朱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追缴被告人朱某违法所得345409.49元返还被害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徐家井支行。
【 在 nirenshiwome (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啥后果 不能贷款了而已 其他都是吓唬你 听楼上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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