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钱都投资了,临时要用钱,觉得国内很知名的大公司,周转十天左右就还应该没事,没想到那公司那么无耻,气不过。
我认为国家应该好好的规范下这些金融公司,家喻户晓的大公司都那么明目张胆的坑老百姓,杂七杂八的小公司估计更猖狂
【 在 binbin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36%以内。之前说过一次4倍lpr以内,但是去年底出的司法又维持了36%,具体可以研究下。
: 我感觉这个投诉的机构应该在“银监会,市场监督局”,投诉点重点强调放贷前对于相关费用在合同里没有明确提示客户,属未告知;收费项目没有向监管机构备案,属于不合规。但是如果合同里有担保费相关内容表述,在借款人线上签订协议后,责任不好界定。
: 网贷公司到底归哪个机构管,我也没搞明白。我也很痛恨这种网贷公司,不仅各种坑,而且毁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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