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看第一句。
【 在 bjlawyer (北京律师)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30年的抵押消费贷,2016年12月放款,去年年中转的lpr,利息一分钱没少。问了客户经理,说是不同于按掲贷款,不能在去年12月降利率,也不能在今年一月降,什么时候降还不知道。感觉不太对劲,央行的通知可没说要区分按掲贷和消费贷。
: 前几天看十大汇丰的例子,感觉银行的下线也很低,为了赚钱什么都能干,以前太信任他们了。
--
FROM 58.5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