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掉牙的东西还拿出来说
国家的法律怎么可能会让你有漏洞钻?
这个当时,就有记者采访银行,我记得很清楚
第十四条,就说了,征得书面授权的,可以不再通知,你办卡的时候就设定为已经书面
授
权了,你卡里的逾期记录视为法律规定的情况,所以不违法。
没看见每次办卡,上百行的银行的章程,你以为是摆设啊,最后让你抄的那段话,就是
书面授权
【 在 LOD (毁灭之王)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可以向人行征信提出异议,然后征信系统中就会对这条记录进行异议标注,查实
后
由人行进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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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arocs FROM 121.28.82.*
FROM 121.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