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
信用卡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直接抵偿信
用卡应收账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
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
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这个规定现在都落实了么?
【 在 Allah (人民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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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brc.gov.cn/govView_9268DF6626AE4DB4BDAE17889DDEFE49.html: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令[2011]2号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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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llah FROM 113.232.51.*
FROM 113.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