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提出“国标两插不兼容三插,美标兼容,所以要改”是缺乏抽象
这不叫抄,当初是一种选择而已,选择尽可能兼容而已。
这么简单的东西,我们重新搞一套标准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没有了兼容性。
【 在 bbs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话说最初定标准的时候就该选定一个一抄到底,三脚抄澳标 二脚抄美标抄出来个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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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英表我们认为有bug,不愿意选择而已。
澳标三孔有优点,我们选择了。两口选择了美标。
有问题吗?
二三脚兼容本来不是一种好的方案。
尤其美标,三脚方案形同虚设,以前我见过太多把地脚掰掉插入两孔的,没有方向性,及其不安全。
【 在 bbs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初要是选了美日欧英标,您这样说是为了兼容还说的过去;澳标本来影响极微,在世界其它地方根本不用,三插选澳标就是赤裸裸的抄作业,并无任何“兼容性”的说辞。抄还抄不到底,两插还选的美标,导致自己的二三脚都不兼容,奇葩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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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掰掉过无数条美标线的地脚,用着方便。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标地线你掰得动?
: 而且美标根本没有两孔插座,都是三孔插座,完全没必要掰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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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不是抄,因为没啥技术含量。
【 在 bbs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澳标三孔有优点,我们选择了。”
: 您同意不是为了与澳洲电器“兼容”了,而是有优点了是不?这里的”选择了”就是“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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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个事,你说抄了就是抄了吧。
设计这个东西用不了多少脑子的。如果我们重新设计一套插头插座标准,总结已有标准的不足,一定比现在的更合理,更好用。只不过我们是后发国家,考虑兼容性,经济性,根据当时的国情和当时国际已有的标准照搬了一部分而已,并不代表我们当时没有更好的方案。
【 在 bbs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窃书…
: 要不还是“参考”吧,比选择,采纳更好听一点,显得还有动脑加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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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的,用钳子一下就薅下来了。遇到过质量插的用手都能掰弯几下断开。
胶座一点问题没有。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粗的圆柱,你咋掰的,很容易把胶座弄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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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两脚考虑了兼容美标,三脚觉得设计合理被采用。
本来是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东西,采用而已,你非要用个抄字,你高兴就好。
【 在 bbs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不是多大事,抄就抄了,不丢人。
: 是您看着我用抄字不痛快,跳出来跟我普及“兼容”说,这真就给自己找不痛快了。澳标(本来是早已在美国淘汰的旧美标)本来在世界上极少采用毫无影响力,完全没有与之“兼容”的必要性。
: 选择抄它就是设计合理在成本与可靠性间平衡得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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