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真说不好,毕竟目前在若干个县试点,各种政策都是在摸石头的状态。
但,我自己的思考是:
全县(区)光伏是相对统一建设和运营的,大部分屋主(屋顶主)也就是出了个场地,没建设光伏,
那就只能获得场地租金收入。如果全县光伏这东东的场地成本太高,或者比较肥的补贴落到了
特定人(顶楼业主?物业公司?)的手里,就很可能推不动。不患寡而患不均、没人干赔本的买卖都是古语。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你这意思,全县光伏相当于租屋顶了。
: 业主没啥收益了,只赚个租金和防水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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