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北京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罚1000元】下月底,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
行车三年过渡期就将期满。今天上午,市交管局再次提醒市民,11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
局将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一千元。
根据法规,按照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及未在规定期限
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
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应当立即发还电动自行车。
此外,为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执法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
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发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改装电
动机、蓄电池、车篷、车厢、座位等情形的,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
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 在 USSRCCCP (USS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执法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发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车篷、车厢、座位等情形的,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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