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没有公共充电设备,肯定得拿回家充。
法律是人定的,随时随地发生变化的。
不能把法律当至高无上。
【 在 madeinch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网上搜了下,基本都说违法,然后依据一个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是这里只是说了高层公共区域不能充电。“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还有一个是《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网上查到处罚案例基本都是依照这个条款处罚的。 条款内容比较短。 “过失引起火灾的;” 这个处罚依据还是很模糊,室内充电就算过失么? 或者换句话讲,电池充电是否要预见到会引起火灾?是偶然还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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