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啊,有明确规定的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修订)第八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 在 martinjspace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打开包装试用肯定影响二次销售,拆封的没人买,商家或者折价卖,或者重新包装卖,有时候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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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很多退货机不少是公司内部打折处理,有的当水货卖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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