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楼主和你都是曲解
因为原文如此,任何对交通法规按照自己意愿修改的都是曲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在 liangcao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立法本意是防止非机动车碰到行人
: 毕竟一个25kmh,一个只有5kmh
: 至于你的横才是曲解
: ...................
--
FROM 222.6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