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确实需要增加300每月,起诉变更抚养费没毛病,对方闹的话就报警呗,寻衅滋事罪;
如果因为对前妻现任丈夫的愤怒而起诉,我觉得没必要;
女方自行放弃探视权,没毛病,不是增加抚养费的理由。
【 在 mutsz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我是男方,离婚5年了,没再婚,女儿我带着。孩子从1到6岁,前妻来探视一共不超过8次。
: 前妻跟她现任丈夫没再生育,可能也不准备再要孩子了。她现任丈夫也是离异有孩,当初离婚时,孩子给了女方。
: 从离婚起,前妻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除此之外,零付出。最近我打电话给她,双方语气平静商量。我说五年来物价上涨,孩子长大了各种花费也在增加,我要求每月增加300元。前妻电话里说考虑一下再答复我,没想到在电话里她现任丈夫在她后面大喊大叫,说如果我要求加300元,他就要去我单位闹。我让前妻转告他,修改离婚协议的事轮不到他跳出来跟我直接对话。搞不懂,我没有任何把柄,他到我单位闹什么,撒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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