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离婚(Divorce)|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Re: 根据婚育史,对未婚或离异人士找对象难度进行排序
21楼
|
everydayup
|
2020-03-17 12:51:21
|
展开
有意思么?群体不代表个体,散了吧
【 在 ustc1983 ()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认为爱屋及乌,爱一个人就会接受他/她的全部;无论女儿、儿子都是父母心肝宝贝等。这些都很有道理,但跟本文是两个角度。
:
: 仅考虑其他条件相当时,跟前任所生子女≤2个的情况下(≥3的情况较少也较复杂,略过),根据征婚者婚育史,对找对象难度进行排序。
:
--
FROM 114.87.14.*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