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
【 在 wz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已三年,昨天开庭一个,节后再开庭一个,两个法院分别起诉。
: 讲讲和前妻的经历,协议离婚已三年,如今孩子已满10周岁。抚养权归我,对方不用抚养费,我补偿对方40万现金。一半立即支付,另一半分4年支付。
: 协议书里写着,若女方住房困难,男方婚前的一套房子(父母赠与的)女方有居住权。昨天,女方要求独享房子使用权,提出诉讼。法庭上,法院组织调解,法官提出,只要补偿三万租金给原告就可以,两万也行。被告不同意,认为她现在是职业律师,属于高收入阶层不存在住房困难,而且40万按照本地人均,可以生活10年了。要求依法判决,最后原告撤诉。原来是忽悠我的。最后法院给了我原告撤诉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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