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去他住处找他。
查人住处,是非常非常惹人厌的。从这点,我觉得你缺乏与人相处的基本常识。
【 在 duand (du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和娃爹带娃玩了一个长假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8 14:59:11 2020),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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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早上来,夜里走,除了拒绝住在一起。 我避开所有矛盾点,对起诉只字不提,就专心陪孩子,在其他朋友看来我们夫妻关系很好。 他还特意提出一起带姥姥去山里转了一圈。 我应该会继续挽回自己的婚姻,不知道行不行。 我查到了他的住处,在考虑要不要节后去找他一次,还的想办法找人接我进他们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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