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信息:2011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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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财产,男方提出方案,女方觉得不合理,希望版友给评判一下,先说情况:
1. 2009年研究生(未婚)期间,男方提出共同买房作为婚房,女方同意,两家各出60万
2. 2011年毕业结婚后,女方家里说家里有120万现金希望在北京投资,但当时北京已经限购,所以用男方购房资格及贷款买了一套200万的学区房
3. 2015年男方老人想买套养老房,男方出资50万帮助购房
4. 2019年女方老人需要买养老房,女方出资40万帮助购房
由于当初资金来往均未明确性质(赠与?合资?借贷?),目前财产分割出现困难,由于房产升值较大,不同性质的界定对于最终财产划分有很大区别
以下是男方提出的方案,把小家庭视为一个经济体,与两方老人的资金往来视为借贷,从老人拿钱是借入,给钱是贷出,并根据利率复利计算。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二套房上,男方认为女方家里不具备购房资格,用了男方购房资格和贷款之后,小家庭实际上丧失了升级房产的可能,如果直接按出资比例分不公平,只能视为借贷,如果女方认为吃亏,可以商量利率,按照这笔钱如果当初老人自行投资的可能收益率来给出利率,如果这笔钱老人自行投资是存理财或者投老家的房产则给6%的利率,如果这笔钱可能投入其他更高收益的途经,比如购买南京房产(女方说如果这笔钱当初不投在北京,她会让老人去南京买房),则可按相应收益率来给利息,比如10%,下面已经把不同利率下分配给了两个计算
但女方坚持需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老人出120万占六成,小家庭贷款80万占四成,并且认为男方的分配方案是故意侵占老人利益
两人争执不下,都认为自己的分法更主流,想听听网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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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lcyonyoung FROM 120.244.96.*
FROM 111.202.217.*